【新闻发布会】强化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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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强化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 : 2024-05-30 08:28:51 |   作者: 雷火全站登录官网网址

  3月14日,天津海关举办“强化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以来天津口岸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状况及天津海关工作情况,通报8起天津口岸进口消费品检验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天津海关副关长王利兵、商品检验处处长刘军、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天津分中心负责人李晶出席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各位媒体朋友通报一下天津口岸进出口工业消费品质量安全情况。

  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天津海关从始至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关,坚持以民为本、生命至上的宗旨。近年来,我们聚焦“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等风险要素,慢慢地增加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坚决维护国门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国内消费者权益。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内容有三项:一是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2023年以来天津口岸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状况及天津海关工作情况;二是通报8起天津口岸进口消费品检验典型案例;三是回答记者提问。

  天津海关副关长王利兵、商品检验处处长刘军、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天津分中心负责人李晶。

  下面进行第一项内容,请王利兵副关长发布2023年以来天津口岸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状况以及天津海关工作情况。

  2023年,天津海关共查验进出口不合格商品1423批、19亿元。2024年前两个月,天津海关共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1.34万批,检出不合格品255批。从进口汽车、纺织品、医疗器械等消费品的检验情况去看,整体质量情况良好。

  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门安全和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也是海关履行“守国门、促发展”工作职责的重要内容。天津海关始终如一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关。2023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给海关的重要回信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推进“智慧海关”建设和“智关强国”行动,不断的提高进出口商品检验把关能力,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这里,我向各位媒体朋友简要介绍具体做法:

  一是防风险。建立1个国家级商品风险评估中心、1个署级一级监测点、8个关级二级监测点的“1+1+8”的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聚焦进口汽车及其零部件等工业消费品,完成风险评估报告16份、风险消除报告17份,转化为总署风险预警和工作通知14份,有效促进风险消除。紧盯化工、机电、医疗器械等消费品,采集风险信息8906条。建立京津冀三地海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分享信息1781条、典型案例15起,扩大风险防控覆盖面。将知名第三方机构消费品风险信息纳入监测范围,采集信息1355条,提示消费者关注常见不合格进口商品和风险项目。

  二是保安全。对环保项目不合格的越野车、重金属迁移量超标的旧瓷餐具、挥发物超标的涂料等不合格消费品实施销毁或退运,严把国门安全关。坚持科技赋能,开发以“一中心、两平台、三库”为核心的智慧危化品监管系统,严防涉危不报、高危低报、多危少报等违法事项。2023年查发申报问题59起、危险品伪瞒报22起。聚焦食品接触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儿童玩具、口腔清洁用品等进口消费品,完成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监测30批,防止安全、卫生、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商品进境。

  三是提效能。通过关领导上讲台、岗位练兵比武、实训点建设等方式加强人才建设,2023年组织并且开展商品检验专题业务培训5期、420人次,有效提升海关关员的执法把关效能。此外,我们在天津海关官网开辟了“评估中心”专栏,2023年共发布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1295条、法规与技术贸易措施标准目录1617条、风险预警信息7条和科普文章8篇,帮助消费者及时了解和防控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

  下一步,天津海关将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更加坚定自觉地把“海关为民”作为根本价值追求。我们将以全力推进智慧海关建设为契机、以强化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建设为目标,充分的发挥国家级进商品风险评估中心和各风险监测点的技术优势,对进口汽车、儿童用品、医疗器械等重点消费品加强检验监管。同时,持续关注新业态、新技术、新材料潜在风险,坚决筑牢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防线,当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下面进行第二项内容,由商检处处长刘军发布天津口岸进口消费品监管中查处的8起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2023年8月,天津海关所属东疆海关对1批进口越野车实施检验时,发现部分车辆消声器打刻型号与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信息不一致,不符合GB18285《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中“生产企业应确保所有下线车辆污染物控制装置与随车清单内容一致”的规定。车辆消声器具有降低车辆噪声量级的及其重要的作用,是重要的环保零部件。从物理结构上看,消声器属于气体污染控制装置的一部分。环保零部件错装易导致机动车环保项目不合格,影响我国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安全。东疆海关已监督收货人对上述423辆不合格车辆实施退运。

  2023年11月,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对1批进口旧瓷餐具实施检验。经取样送实验室检测,其中1个型号的瓷杯铅迁移量为3.1mg/L,远超GB480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中规定的“陶瓷制食品接触杯类制品铅(Pb)迁移量≤0.5mg/L”的限量要求。铅中毒会造成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脑血管系统的功能紊乱,对造血系统、肝肾功能产生损伤,经常使用重金属超标的餐具会对消费的人的健康、安全导致非常严重危害。新港海关依法监督收货人对1550个不合格商品实施销毁。

  2023年9月,天津海关所属河西海关对1批进口服装实施检验。经取样送实验室检测,发现其中1款女士衬衫的耐干摩擦色牢度为2-3级,不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品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耐干摩擦染色牢度≥3级”的技术方面的要求。纺织产品色牢度不合格,影响消费者穿着美观和舒适性,可能刺激皮肤、诱发病变,危害消费者健康。河西海关已依法监督收货人对上述不合格进口商品实施销毁。

  2023年3月,天津海关所属保税区海关对1辆平行进口汽车实施检验,发现车内缺失覆盖件、车架钢板和线束在外,存在可能使人致伤的的尖角、锐边等凸起物,不符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 机动车各零部件应完好,联接牢固,无缺损”和“车身外部和内部乘员可能触及的任何部件、构件都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的技术方面的要求。车辆内部外露的尖角、锐边等凸起物,可能会对驾驶人和乘车人造成刺伤、划伤,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因收货人不具备整改条件,保税区海关已依法监督收货人对不合格车辆实施退运。

  2024年3月,天津海关所属东疆海关在对129台进口家用燃气灶具实施检验时,发现该批灶具适用气源为12A、13A,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中关于灶具前额定燃气供气压力的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12A、13A是其他几个国家燃气代号,其灶具设计适用的气体成分和供气压力与我国不同。使用此类燃气具,会出现器具燃烧不良、回火、一氧化碳增多甚至是燃气泄漏,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因收货人不具备整改条件,东疆海关已依法监督收货人对不合格燃气灶具实施退运处理。

  2023年9月,天津海关所属东疆海关在对1批进口汽车零部件实施检验时,发现其中55件车窗玻璃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国家规定的相关这类的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规定。汽车安全玻璃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未获认证的车窗玻璃质量安全不受控,存在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和道路公共安全的风险。因收货人没办法提供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东疆海关已依法监督收货人对上述55件车窗玻璃实施退运处理。

  2023年5月,天津海关所属保税区海关对1批进口底涂剂(3类危险货物)进行检测验证。经取样送实验室检测,货物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为741.4g/L,超过《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量》(GB30981--2020)规定的限量值540g/L。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在常温常压下易挥发的有机物,是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成分。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标,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能够造成严重危害。保税区海关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已做销毁处理。

  2023年1月,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对1批进口人发货物进行检测验证,发现货物为棕色或褐色,呈伸直或弯曲状态,明显存在长短不一、表面夹杂物多的情况。现场关员扒开货物,发现内部混有大量纤维絮团、塑料绳头等杂物,高温下伴有难闻的异味。后经实验室检测,发现货物发根与发梢顺序明显不一致,轻抖样品显而易见灰尘和异物,是未经整理的人发,属于固态废料。人发是生产假发的原材料。我国每年会从国外进口人发,而废人发属于禁止进口的固态废料,一旦进口会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卫生环境能够造成不良影响。上述货物共计20.19吨,新港海关已对货物做退运处理。

  我们关注到,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重点回答了智慧海关建设的问题。请问天津海关在运用智慧海关建设成果、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打造智慧海关列为重点工作内容,这既是海关的事,也事关全局。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天津海关热情参加智慧海关建设工作,如在商品检验领域,我们在总署商检司的领导下,全程参与了智慧商检的设计、立项、项目建设等工作。同时,天津海关结合自己口岸特点,选取进出口危险品等敏感商品开展实战化先行先试,按照政策要求参数化、执法作业自动化、装备技术智能化等“六化”要求,一直在优化智慧危化品监管系统,全面参与商检参数库建设,完善快速筛查设备功能,加大智慧系统现场应用。同时,按照总署要求,我们正组织海关系统内6大国家级商品风险评估中心,聚焦汽车、医疗器械、玩具等进出口消费品,再次梳理安全、卫生、环保等关键检验项目,搭建更加全面的风险评估模型,强化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建设,更好地维护好消费者权益。

  我国新能源车市场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也带动新能源车进口增长。请问天津海关在保障进口新能源车质量安全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天津海关首先是严格依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及相关规程对进口新能源车实施检验,其次是加强进口新能源车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提升风险评估能力,强化风险评估结果应用,突出检验重点。此外我们还与国内权威的新能源车检验测试的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加强海关商品检验人才队伍培养,热情参加进口电动汽车海关检验规程的制定。我们将持续关注进口新能源车的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国门安全,为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供给。

  请问材料中提到的国家级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维护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方面有什么作用?

  海关总署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由海关总署直接设立,辐射全国、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国家级专业平台。我们评估商品涉及资源类商品、纺织原料、金属及其制品、汽车、儿童用品等五大类产品;评估过程包括“从原料、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流程;致力于向海关总署和天津海关提供专业性强、识别度高的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和处置措施建议,服务于政府的风险管理、服务社会公众的科普宣教、服务于行业/企业的创新发展。2023年,海关总署依据天津中心的风险评估结论,发布全国风险预警14起;实施进口检验采信管理2起。同时,天津中心重视履行社会职能,在天津海关官网首立专栏,定期发布更新进出口消费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法律和法规、风险通报和科普文章,欢迎各位关注。

  刚刚听您介绍的案例中,大多为日常消费品,那么对于新业态新产品,海关部门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首先我们通过智慧海关对重点敏感商品、项目、国家进行风险分析,有明确的目的性的进行精准布控,在提高通过效率的同时,将有安全风险隐患的商品拦截住;其次加强对新型业态贸易方式监管,如对婴童用品、学生用品、食品接触产品等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第三随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要求逐步的提升,新污染物治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我关根据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等6部委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对口岸新污染物疑似物主要成分信息开展布控筛选分析,如对水性涂料制品开展内分泌干扰物含量监测,对食品接触材料开展全氟辛磺酸类残留监测等,近日也首次检出“洗板水”中二氯甲烷新污染物含量超过限制。

  此外消费者及进出口企业也可在我关官网“国家级风险评估中心(天津)”模块了解部分产品的风险信息;“天津海关12360热线”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发布风险信息或消费提示,给大家提供一下选购方面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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