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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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 2024-07-20 20:44:44 |   作者: 雷火全站登录官网

  根据文件规定,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3、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4、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5、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6、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市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9、开展司法技术鉴定等工作。 10、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1、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1、更加积极地服务发展大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市场秩序等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妥善审理经济转型、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保障各项改革顺利推进。逐步加强对资源环境案件的审判,促进绿色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促进创新发展;加强对涉“三农”案件的审判,促进美好乡村建设。结合审判实践,注重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坚持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切实推进法治六安建设。 2、更加深入地践行司法为民。按照“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眼群众司法需求,细化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所有的环节的服务举措,逐步提升服务质量;推进诉讼服务和信息技术的深层次地融合,让法官多做事、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服务渠道更加多元、便捷。时刻关注民生诉求,妥善审执涉教育、就业、住房、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更加关注的权益保障,加强司法救助。全面推广“移动背包式”科技法庭巡回审判工作,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3、更加全面地完善工作机制。紧跟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步调一致、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改革。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加强沟通交流,引导干警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自觉服从改革大局。进一步规范院长、庭长、合议庭、承办法官的职责,逐渐完备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积极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机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律师在促进公正司法中的作用。全方面推进卷宗同步数字化,深化司法公开。大力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完善“诉访分离”和涉诉信访案件依法终结机制,推动信访法治化进程。 4、更加系统地推进规范化建设。今年,全市法院将开展“规范提升年”活动。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深化“规范建设年”成果,完成各条线、各部门规章制度清理完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向精细化发展。创新规范管理方式方法,优化资源配置,挖掘自身潜力,切实缓解案多人少矛盾。重视信息化建设在规范管理中的作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培训效果,提升应用水平;发挥信息化在监督保障中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5、更加有效地夯实发展根基。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按照“四个自觉”的要求,持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司法作风建设。大力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法官履职能力,鼓励、培养青年法官在勇于担当中建功立业,切实担负起人民司法事业的历史重任。重视基层法院建设,加大对人民法庭支持力度。继续开展常态化的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加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三、2016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根据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 1、全面完整、真实合法。部门单位一般预算收入、政府非税收入、另外的收入、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线、积极稳妥,公开透明。部门预算的编制要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得编赤字预算。 3、强化约束,注重绩效。部门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程序申报审核审批。

  四、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由院本级和0个二级单位组成,详细情况如下: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数为146个,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35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44人,员额内聘用人员23人,遗属6人、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数26人。我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宣教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一庭、二庭、民事审判一庭、二庭、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支队、行装处、技术室、审管办、监察处、机关党委。

  五、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根据2016年市直基本支出供给政策,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和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的详细情况如下表:

  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组织收入1815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3094.61万元,详细情况如下表: 1、2016年部门组织收入计划情况表

  组织收入项目说明如下: (1)专项收入最重要的包含:收入0万元。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最重要的包含:诉讼费收入1800万元。 (3)罚没收入最重要的包含:罚没收入15万元。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最重要的包含:收入0万元。 (5)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最重要的包含: 收入0万元。 (6)纳入特设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最重要的包含:收入0万元。 (7)政府性基金收入最重要的包含:收入0万元。

  目标绩效考核奖励纳入非税收入安排;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减少,部分减少数额由非税收入安排

  二、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094.61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46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3094.61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461.07万元。详细情况如下表:1、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分类别分来源情况总表

  3、各项支出增减缘由分析:2016年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共增加461.0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增加484.3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普调工资,并增加了养老保险费用,故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去年增加301.25万元;离退休人员普调工资,同时在职人员因工资提高公积金增加,故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同比去年增加183.05万元。 (2)定额公用支出增加2.77万元,原因是:工资提高后,工会经费增加2.77万元。 (3)项目支出减少26万元,原因是: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减少,故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减少54万元,2016年减少了两个项目金额为150万元;2016年保留项目同比去年增加178万元。4、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分功能科目对比表

  三、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共安排项目支出5项,资金总额1120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45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0 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575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 0 万元,上年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一)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本级2016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1、办案业务经费42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6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65万元。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财政法【2014】1812号文件。)项目内容:法院办理案件的差旅费、交通费、宣传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各项开支。项目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办公费84万元、印刷费6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75万元、差旅费13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0万元、劳务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万元。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2、档案电子化7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70万元。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项目内容:对部分存量卷宗文书档案进行电子化扫描费用。。项目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劳务费70万元。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3、法院综合楼运行费4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400万元。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项目内容:审判综合楼运行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各项费用。项目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66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110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劳务费5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0万元。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4、业务装备经费18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8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财政法【2014】1812号文件)项目内容:法院购置服装、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等业务装备费用项目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设备购置97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8万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70万元。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85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5、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40万元。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7号)。项目内容:法院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项目起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万元。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四、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根据市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要求,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资金总额1080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45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 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535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上年结余安排0万元。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具体项目如下表:

  2016年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2016年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2016年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保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2016年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保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2016年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国有资本营收预算0万元。 2016年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2016年共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项,资金总额18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85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 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上年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业务装备经费18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8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台式计算机36台、便携式计算机50台、存储设备2台、激光打印机(黑白)40台、扫描仪9台、复印机2台、多功能一体机20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及器材6台、专用车辆1台、图书档案设备2套、其他电器设备14台、政法、检测专用设备77套、办公家具1套。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在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2016年共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项,资金总额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0万元,上年结余安排0万元。

  根据资产管理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2016年共安排资产购置支出1项,资金总额18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85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上年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业务装备经费18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8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主要购置:台式机36台、便携式计算机50台、其他存储设备2台、打印设备40台、扫描仪9台、多功能一体机10台、照相机及器材6台、碎纸机10台、复印机2台、付省级采购服装及省级采购共建共享项目款、警车1辆、其他图书档案装具2个、其他图书档案设备1个、清洁卫生电器1台、传线台、催泪喷射器50个、其他警械设备1套、数字化枪柜1套。

  2016年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1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78万元,项目支出1080万元。

  根据《六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六政办[2011]91号)和《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统一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六资组[2015]1号)文件规定,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等房屋由市资产中心统一管理。 根据《六安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六车改办[2015]11号)文件规定,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执法执勤车辆15辆,价值370.9万元。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有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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