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知名楼盘被曝光!业主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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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知名楼盘被曝光!业主苦不堪言

发布日期 : 2024-12-15 03:06:46 |   作者: 雷火全站登录官网

  新交付居住小区开餐饮,本来颇受业主欢迎。然而,无序排放的油烟常让业主“望而却步”。

  究竟住宅底商哪里可以开餐饮?重油烟的餐饮怎样才是合规的?今天的案例告诉你答案——

  近日,鹿城区(备案名:麓台里)业主向《温州零距离》反映,他们楼下新开饭店所排放的油烟将整栋楼业主熏得都不敢开窗,严重影响了大家的日常生活。

  业主们和记者说,这家位于未来城壹号11栋的“老衢鲜沸腾鱼”饭店是今年国庆节刚开业的。自从该饭店开业后,小区11栋楼附近都弥漫着一股油烟味,特别是晚上饭店生意高峰期时味道更是呛人。

  雅戈尔未来城壹号业主 倪先生:开业之后,我们进入入户大厅一种很浓的油烟味气味很大很大,像火锅一样,都是烧那个鱼的是重气味、重油烟味的。我们小区现在整个窗户都不能打开,下面绿化带,还有儿童游乐区都是油烟味,这个油烟味闻了小孩子马上就咳嗽了。我现在喉咙也不舒服。

  雅戈尔未来城壹号业主 黄先生:主要是油烟,比如说我们这个衣服晾在上面都是油烟味,这完全没办法 已经影响生活了,(窗户)打开整个大厅里面房间都是油烟,如果管道能处理一下这个还差不多。

  在业主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位于“老衢鲜沸腾鱼”饭店1楼房顶的排烟口,记者目测了一下,该排烟口距离最近的住宅楼约有20多米,排烟口处装有大功率风扇。

  “老衢鲜沸腾鱼” 厨师长:油烟(处理),我们有排风、有净化、有清风,这些一套设施下来,我们都是搞好的。

  “老衢鲜沸腾鱼”饭店店员们表示,他们在饭店装修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安装了相关的油烟处理设备,也通过了行政执法与环保等部门的检查,这些设备日常都在正常运行。

  对此,业主们质疑1楼房顶的排烟管道是饭店自设的,小区此处商铺并没有设置专门的油烟管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按照该规定不应在此开设餐饮服务项目。

  雅戈尔未来城壹号业主 倪先生:他这个场所是不适合开饭店的,他没有设置油烟管道,油烟就直接排到我们小区里面。

  那么,该饭店开在此处是否合规?记者就此询问了温州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化中队指导员陈晓耀。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化中队指导员 陈晓耀:我们接到投诉后,我们中队包括网格员也是很看重,立马就调查该商业楼的原来规划审批(图纸),我们初步调查的最终结果是该商业楼已配套设置专用的油烟烟道。从我们化解矛盾的角度来考虑,后续我们大家都希望把相关的居民还有物业还有商家三方坐下来协商一下,看是否在现有油烟口的基础上能否设置后续的,通过改变延长烟道的长度或者排烟口的方式,尽量使排烟口远离居民楼。

  记者从“老衢鲜沸腾鱼”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他们已联系了油烟管道改造师傅,准备先将排烟口位置做转移。

  “老衢鲜沸腾鱼”饭店 负责人:把那个管子把它接到这边,(油烟)往下面来吹。昨天方案已经商量好,装油烟机那个人今天下午3:00过来,已经约好时间了。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能够造成污染。违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违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换句话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类似未来城壹号底商开设餐饮,在先天条件上需要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同时“后天”还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等令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污染。

  也就是说,在没有烟道的底商上,搞重油烟的餐饮项目是不行的哦!除非是类似没有灶头的面包糕点店,无油烟产生的粥店、面店、早餐店等“轻餐饮”。

  1、对于购房者而言,若房源临近有餐饮功能的底商,烟道排烟这个因素是不容忽视的。

  按照原规定,餐饮场所产生的油烟应当当过专门内置或者结合建筑主体外墙设置的烟道高空排放。 但《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在2019年6月被废止。

  目前浙江省对餐饮油烟做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暂时没有硬性要求一定要高空排放。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餐饮业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即底商餐饮一般高出屋顶即可。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关于油烟排放的相关规范要求

  2、能够成功开产生油烟的餐饮,除了油烟排放要合规外,还需要满足多个条件,比如说: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硬件设施上,底商油烟直接排放,油烟排放口需要高出屋顶,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配套建设的油烟排放装置应当合理的安排等;

  利害关系人意见征询并公示通过,在城市居民区内建设可能因油烟排放等直接影响公众生活环境的餐饮建设项目,应通过现场公示、调查问卷或者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征求受建设项目直接环境影响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在公示环节,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3、另外,《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并明确:

  对此,像未来城壹号等小区业主可以对照上述要求,在实际过程中,也应做必要监督。商铺经营者如有违规,可以依法通过12345、浙里办等渠道进行举报。

  4、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在真实的操作中,商铺经营者非常有可能打“擦边球”,以“咖啡吧”、“茶吧”、“早餐店”等形式报批,从而规避环保评估,但在实际经营中仍然产生油烟,并在住宅底商排放。

  原因其实很简单。布设了烟道,具备了做餐饮的可能。而餐饮业的承租能力更强,一般居住小区,带烟道、具备餐饮功能、区位不错的底商常常月租金超过120元/㎡·月,远超没有餐饮功能的底商,因而,可以做餐饮的底商对商铺的销售和后续租赁都能带来好处。

  但毕竟离居住小区距离较近,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油烟。因此,餐饮底商或多或受会带来一定矛盾和纠纷。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在审核居住小区底商的排烟口设置、餐饮企业报批时,加强审核和日常管理,以避免后续纠纷和矛盾,确保餐饮业油烟的合理排放,也能减少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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